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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聚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加强和改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构建“1+2+3+N”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即:办公室牵头统筹,两个责任处室分工负责,三个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检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内容运维、日常技术维护,各处室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网站日常信息监测制度机制及工作流程,加强全时空全要素网上检索、及时回应关切,公开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强化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行为规范、运转协调。三是加强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督促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任务分工完善目录及时上传信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按照“便民、及时”的原则,持续修订住房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信函和窗口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定期登记、跟踪办理、限期答复制度,确保查收不遗漏、处置不超期、咨询有回音。二是始终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按照细致周到严谨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延续增设政务公开专区线下申请办理点,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做深做实解读回应。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采取图文并茂、声像结合的方式,开展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宣传,全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12个、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05项,全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7条。

(四)有序推进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动态更新四个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同步指导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相应领域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和信息发布。优化了政府网站手机适配版,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运维,累计发布信息1352条(其中,微信发布676条、微博发布676条)。

1.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12个;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05项(即: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240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其他33项)。

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共办理依申请公开611件(包含2023年结转167件)、同比下降18.2%,已办结554件,剩余57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0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审查政策性文件61件;其中,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56件,确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要求公开发布。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要求,及时清理本部门存量规范性文件118件,废止12件,并及时公开。

4. 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方面。全年发布解读信息36条,解读政策文件19份;召开或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会7次,单位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61次(其中委主要负责人参加4次),发布短视频268个、图解14个,快捷传达信息,准确解读政策。围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等领域,进行政策深度解读,开展民生实事宣讲。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设立“政策咨询问答库”,全年通过电话咨询、公开信箱等方式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33244件次(包含“104个政策咨询问答库”)。

5 . 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系统年度目标督办考核,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列支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有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安排专人网上巡查,同步开展对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集中检查,并及时对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够规范,信息发布不够到位、及时、全面等情况进行提醒纠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务公开的负面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2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269.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5

9

0

0

0

0

4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7

0

0

0

0

0

16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1

0

0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1

2

0

0

0

0

8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4

2

0

0

0

0

4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548

6

0

0

0

0

5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4

3

0

0

0

0

5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2

4

1

1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5年主要工作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业务指导不够、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

2025年,我委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优化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一是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多措并举,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强化流程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供更优质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加强与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沟通,争取理解支持,进一步规范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住房城乡建委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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