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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排水管渠臭气防治标准在渝出台

日期:2024-12-03

12月2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城镇排水管渠臭气防治水平,解决群众身边的臭气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发布《城镇排水管渠臭气防治技术标准》(简称《标准》),自今年11月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排水管渠臭气防治标准。

《标准》由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聚焦城市体检“城市环卫排水设施异味消除率”指标,坚持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的原则,涵盖了排水管渠全生命周期,形成臭气防控和整治技术体系。

在臭气防治全流程监管上,《标准》以2020年中心城区臭气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基础,增加事前(开展臭气调查)和事后(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强化日常运维)两个环节,强化事中整治(系统设计、施工安装),构建了臭气防治“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闭环体系。

不仅如此,《标准》以“扰民”作为臭气整治的依据,管理部门收到有关排水管渠臭气投诉的,应及时开展臭气整治。以“效果”作为臭气整治完成的依据,可采用公众调查评议或专业机构监测方式开展。采用公众调查评议时,参与调查的公众人数不应少于30人,整治效果满意率应达到90%及以上。

此外,《标准》紧密结合重庆山地城市特点,建立了“防”的技术体系,解决了如何从设计、运维角度避免臭气产生。

《标准》提出,设置在高回填或高边坡区域的管道,宜采用强度高、连接性能好、防沉降性能强的管材,让“重点有强化”。深型检查井应设置便于运维人员及设备进出的通道,架空管道应设置便于清淤的措施,让“维护有条件”。处于人行道树池下方、存在树根穿刺风险的污水管道,应采取防根系穿刺的措施,让“特殊有保障”。针对臭气防治重点区域及历史臭气点位,《标准》要求排水管渠巡视频率不低于两次/周,提高污水管渠、合流管渠养护频率,将小问题解决在日常,让“运维有针对”。

此外,《标准》还建立“治”的技术体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确保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标准》提出,优先采用清掏疏通、缺陷修复措施,解决管网功能和结构问题,确保排水管渠健康运行;在无通气管设置条件或应急处理时,可考虑抽排除臭、药剂抑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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