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渝建物业〔2021〕1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场监管局(分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我委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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