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8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渝建质安〔2023〕4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8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汛期高温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23〕81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于8月11日至17日派出10个检查小组,对30个区县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8月份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
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工作专班结合各区县建设单位及人员记分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各区县在建项目数量以及安全事故和质量投诉等情况,抽取了30个区县的60个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50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个。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情况,组织购房业主开展户内施工质量检查情况,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项目自查、区县全覆盖检查和区县交叉检查情况,汛期高温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等内容,共发现质量安全问题695条,其中质量问题347条,安全问题348条,包含重大事故隐患38条。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来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60项,占比8.63%;监理“十不准”规定执行方面30项,占比4.32%;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方面45项,占比6.47%;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面38项,占比5.47%;危大工程管理方面50项,占比7.19%;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方面37项,占比5.32%;质量检测专项工作方面44项,占比6.33%;其他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方面113项,占比16.26%;其他工程实体质量问题103项,占比14.82%;其他工程实体安全隐患175项,占比25.18%。
(二)7月份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所有受检区县均及时上报了整改回复,并进行了相应处理。一是行政处罚,针对发现的问题已立案查处共33起;简易处罚共44起,罚款3.44万元。二是信用管理,对19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记60分;对2家建设单位记6分;3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10分;对4家监理单位扣6分,对13名总监共记34,对15名专监共记35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轮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共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38条(清单详见附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管理不严。部分项目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证书过期失效等情况,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涉及重大事故隐患10条。
(二)危大工程管理有待加强。部分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基坑工程施工未采取未按照方案施工,或未进行第三方监测,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第(四)项、第五条规定,涉及重大事故隐患16条。
(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卸料平台使用、塔吊及起重设备使用、施工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涉及重大事故隐患12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检查问题的整改查处。对移交的问题清单,各区县要督促相关项目参建单位限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强化信用信息管理手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分处理。各区县的整改、复核和查处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同时,各区县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主动录入“八张问题清单”,并交专人进行督办。
(二)举一反三,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县尤其是查出问题区县住建部门不能就事论事,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认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形成常态化的保障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
(三)提前部署,切实开展好“质量月”系列活动。紧紧围绕今年9月全国“质量月”关于“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工程高品质建造要求,组织开展好我市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引导各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营造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良好的质量氛围。
(四)压实责任,巩固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充分认识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重要意义,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总牵头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其质量安全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加强高温汛期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重点关注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及其周边的工程项目,同时,严格落实非常规时段施工各项管理要求,督促施工项目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三是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2号)要求,推进“网格化”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明确“网格员”,挂设安全宣传小喇叭,推动项目实行“定格、定人、定责、定时”的网格化管理。四是督促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做好购房业主户内施工质量检查工作,把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附件:8月四不两直执法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