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4年9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渝建质安〔2024〕5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4年9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委党组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委于9月9日至14日派出7个检查小组,开展了2024年9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9月份“四不两直”检查情况
本轮共对9个区县的18个区管项目和7个市管项目开展检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6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9个。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情况、参建各方落实污染防治及防范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节前节后安全管理要求部署落实情况、建筑材料使用合规情况、“质量月”开展情况、交通运输专项整治情况等工作情况。共发现质量安全问题273条,其中质量问题120条,安全问题153条(含13条重大事故隐患,涉及8个区县、2个市管项目)。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看,施工临时用电方面22项,占比8.06%;模板支架方面17项,占比6.23%;危大工程管理方面15项,占比5.49%;重大事故隐患13项,占比4.76%;防高坠管理方面11项,占比4.03%;质量检测方面16项,占比5.86%;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方面10项,占比3.66%;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9项,占比3.3%;特种作业及消防管理方面7项,占比2.56%;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方面7项,占比2.56%;污染防治落实情况方面3项,占比1.1%;文明施工方面3项,占比1.1%;监理“十不准”方面3项,占比1.1%;其他工程实体质量问题57项,占比20.88%;其他工程实体安全隐患48项,占比17.58%;其他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方面32项,占比11.72%。
(二)8月份“四不两直”检查整改回复及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8月份受检区县均报送了整改回复,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理。一是行政处罚,共立案调查3起,实施简易处罚18起。二是信用管理,对6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21分;对9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记20分,8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记14分;对19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记67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隐患风险仍然突出。临时用电、模板支架、危大工程等3方面安全隐患风险仍然突出。本轮共发现临时用电类隐患22条,具体表现为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敷设杂乱无章,部分电线存在裸露在外现象,配电箱未接地、一闸多机、未定期巡检等隐患。本轮检查发现模板支架类隐患17条,具体表现为未严格按照方案搭设、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等隐患。危大工程类隐患15条,具体表现为危大工程方案交底签字不完善、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等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仍不到位。本轮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3条,主要为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危大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5个方面;具体问题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危大工程方案未编制、脚手架未按方案施工及安全防护设置严重不足、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两个流程”(作业前检查、作业中按照步骤施工)施工。个别区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认识不足,屡查屡改、屡改屡犯,重大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控制,如经开区2024年1月到9月共发现7条重大事故隐患,江津区2024年1月到9月共发现6条重大事故隐患(其中特种人员未持证上岗问题4条)。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有限空间”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渝建质安总〔2024〕70号)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继续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的整治力度,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督促各参建单位进一步落实“五有”要求(有警示牌、有气体检测仪、有轴流风机、有空气呼吸器、有安全绳)、严格“两个流程”(作业前检查、作业中按照步骤施工)、落实“三项措施”(落实责任、集中培训、应急演练)。
(二)切实做好秋冬季消防安全及扬尘控制专项工作。进入10月秋冬季以来,面临着空气干燥、气候变化、恶劣天气频发等客观因素,同时也是火灾事故、重污染空气高发时段,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对管辖区域风险因素综合分析研判,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控尘全封闭、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渣土密闭运输等规定。同时,加大对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三)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以往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避免同样隐患重复发生。市住房城乡建委也将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区县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对后续检查中仍存在屡查屡犯问题的区县提级查处。
附件:9月四不两直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