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第6 批自有工人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渝建管〔2024〕246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6 批自有工人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 境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22〕21号)相关要求,根据企业申请,经审核,十九冶(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自有工人数量符合试点企业新申请条件,现决定纳入我市第6批自有工人试点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将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试点企业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及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进一步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加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自有工人施工队伍,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 治引领,切实落实“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保护”要求,在危大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以培养更多能工巧 匠和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不断壮大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 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扶持指导 企业做强做大,及时收集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第6批试点企业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