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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建筑业发展研究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5-09-02

渝建管〔2025〕14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征集重庆市建筑业发展研究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重庆市建筑业协会、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建筑业发展政策制定、问题破解、趋势分析、措施落地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精准助力行业主管部门科学施策,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公开征集重庆市建筑业发展研究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

二、征集范围

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在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研究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三、征集领域

建筑业规划、建筑业龙头企业培育、建筑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业“走出去”、建筑业总部经济培育、建筑业金融扶持、建筑业信息化、产业工人培育、建筑业法治建设等领域。

四、申报条件

(一)爱国敬业、科学求实、道德高尚、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经我委同意,个别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10年以上建筑业领域工作经历。

(四)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校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博士学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受职称限制。业务实绩特别突出的,经我委同意,个别专家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在从事的建筑业领域范围具备领先的专业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愿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服务。

(六)本人愿意接受市住房城乡建委对专家的管理要求,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我委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工作,积极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

五、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表详附件1)。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专家人选并按要求汇总后(汇总表详附件 2),统一向我委申报。

(三)集中审核: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

(四)网上公示:对于通过审核的专家人选名单,将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zfcxjw.cq.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的专家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正式公布,并向专家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

六、申报材料

(一)专家申请表(附件1)和专家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材料统一A4格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申报专业业绩证明、个人获奖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2张。

(四)以上材料盖章纸质版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邮寄或递交至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政务大厅咨询服务窗口,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396762815@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筑业管理处官老师,023-63656515。 

附件:1.《重庆市建筑业发展研究专家申请表》

      2.《重庆市建筑业发展研究专家汇总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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