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遴选村镇建设管理员和辅导员培训机构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遴选村镇建设管理员和辅导员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开展村镇建设管理员和辅导员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村镇建设管理员辅导员培训的通知》(渝建村镇〔2025〕24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村镇建设管理员和辅导员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培训业务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社会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具备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培训资质。具有培训资质,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齐全,具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人员培训课程开发和教学培训能力。
(三)人员配置。配备专职机构负责人和专业教师队伍,有专职人员对培训全过程做好文字及影像资料记录,能真实、完整、规范的建立培训工作台账及档案。
1.机构负责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
2.培训教师:熟悉村镇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理论,并具备实践经验,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宏观政策与法规。熟悉乡村振兴战略、村镇建设政策,以及《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能进行系统性解读。
(2)掌握专业技术与标准。熟悉传统村落、小城镇等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治理理念和方法,熟悉《重庆市农房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等技术导则与指引,掌握村镇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实务。
(3)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在农房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小城镇发展或乡村治理等领域拥有实践经验或实操案例。
(四)其他要求。在培训和考试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等情况。已列入“2024年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且熟悉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培训机构优先考虑,主动接受市住房城乡建委的监督。
三、申报材料
(一)村镇建设管理员辅导员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村镇建设管理员培训工作方案(附件2)。
(四)村镇建设辅导员培训工作方案(附件3)。
(五)信用报告。
(六)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等方式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材料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且密封完整,所有申报资料需加盖骑缝章,并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称为申报单位全称,文件同步发送至邮箱1305593068@qq.com。
(二)受理审核。收到申报材料后,市住房城乡建委对其进行整理汇总和初步审核,确认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专家评估。专家评估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等方式,对通过初步审核的申报单位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从优选择申报单位。
(四)公示备案。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官方网站对通过遴选的申报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老师;
电 话:023-60849787;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附件:1.村镇建设管理员辅导员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2.村镇建设管理员培训工作方案(模板)
3.村镇建设辅导员培训工作方案(模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