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庆市加快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推进全市城乡建设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现就做好202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建筑绿色低碳源头管控
严格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十五五”绿色低碳发展路径,聚焦建筑项目源头管控,完善建筑节能降碳标准、健全建筑碳排放双控机制、规范设计建设全过程管理,从源头把控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性能,严控建筑领域碳排放增量。
(一)科学谋划“十五五”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开展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五五”策略研究,科学制定“十五五”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衔接城市更新、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重点工作,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坚实支撑。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紧扣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要求,编制发布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78%设计标准,扩大星级绿色建筑执行范围,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2026年,全市各区县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以上。
(二)建立健全建筑领域碳排放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要求,开展建筑领域碳排放双控目标设定和实施路径研究,推动建立建筑领域碳排放双控机制,制定公共建筑碳排放限额标准,研究实施建筑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及碳排放限额管理。升级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平台,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报送工作,各区县每年应从医院、商场、酒店等高能耗公共建筑中,选取不少于1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完整、规范报送年度能耗及碳排放数据,夯实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管理基础。
(三)优化提升墙体隔热保温技术路线。严格落实外墙保温有关技术禁限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尚未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采用墙体自保温系统的,其热桥部位禁止采用外置保温构造。鼓励项目优先选用预制保温外墙板、结构与保温一体化等墙体自保温系统,从源头提升外墙保温工程安全性、耐久性。
(四)严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变更管理。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设计单位应精心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工作,充分契合重庆气候特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路线与产业发展实际,不得随意变更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确需变更的,建筑节能性能不得降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设计文件规定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措施以及构造做法、材料种类和材料规格。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对变更内容降低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项目,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监管,对未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擅自降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建筑能效测评。
二、提升建筑运行节能降碳水平
聚焦建筑运行阶段节能降碳重点,深挖存量建筑减排潜力,结合城市更新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优化建筑清洁用能结构,强化能耗数字化精细化管控,切实降低建筑运行环节碳排放总量。
(一)推进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路径研究,编制发布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用技术清单,因地制宜推广节能门窗、外墙保温、高效设备系统等绿色低碳技术,推动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优先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持续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与宜居品质,为推动全市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规模化、规范化打好坚实基础。
(二)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严格执行《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要点》,立足我市气候特征与建筑用能特点,因地制宜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高效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建筑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一体化融合应用;积极开展公共建筑全电气化设计,加快推进建筑终端用能电能替代,构建清洁低碳的建筑用能体系。
(三)强化绿色建筑数字化管理。结合“好房子”建设对隔声、保温、防水、防串味等核心性能要求,持续迭代重庆市建筑构件BIM数据库,为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一模到底”提供技术支撑。持续优化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和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接入平台,实现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传输、动态监测。聚焦空调、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推广节能调试、智能管控、分时运行等精细化运维模式,依托数字化手段降低建筑运行环节无效能耗,全面提升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强化建筑领域碳达峰工作产业支撑,扩大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完善低碳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深化绿色金融政策协同,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链,为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一)大力推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进一步丰富绿色低碳建材采信产品种类,持续推动绿色建材应用,严格落实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编制《民用建筑绿色低碳建材应用核算技术标准》,全市新建建筑中绿色低碳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70%。指导荣昌区完成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结合我市产业情况,优化完善我市绿色低碳建筑技术路线,加强建筑材料热工性能、隔声性能、碳排放指标体系管理,推动建筑材料性能升级,发布常用建材性能指标参数目录和《重庆市绿色低碳建筑适宜技术目录》,编制《玻璃纤维复合型材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装配式外填充墙轻质条板应用技术标准》等标准,保障建筑节能、隔声、降碳效果,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各区县应结合地域特点,积极开展绿色建材项目引进及产业培育,壮大地方绿色建材特色产业。
(三)深化绿色金融政策协同支持机制。加强绿色金融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机制建设,聚焦城市更新、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重点领域,加强与人行重庆市分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实现项目闭环管理,以绿色金融赋能绿色建筑产业全链条高质量发展,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把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对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的核心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建筑领域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实化配套推进举措,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强化统筹调度与落地执行,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常态化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解读、专业技术与业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持续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区县的督导帮扶力度;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培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统计报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调查统计、基层技术培训等工作,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效能与技术实施能力,切实保障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