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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

日期:2026-06-26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住房改善需求的关切和对房产投资增值的预期,假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工程建设”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如下: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常见“伪装”手法

从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通常利用住建领域资金密集、关联性强、涉众面广等特点,采用以下手法实施非法金融活动:

手法一:以商品房销售和租赁为名,变相吸收公众资金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内部认购、团购优惠、VIP预定、认筹借款”等名义违规销售,或实行“一房多卖”、销售资金体外循环、未进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导致购房人“钱房两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具有房产销售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售后包租、定期返租、约定高额租金回报”等虚假承诺,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诱导购房人、承租人过度负债,并协助套取、截留消费贷、租金贷。部分租赁企业采取“长收短付”“高进低出”等方式骗取租金。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宣称“以房养老”高收益理财,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套取资金。   

手法二:以“项目融资”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关联方,以房地产项目投资为名,通过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高息借款、内部集资等方式,委托无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向员工、业主、社会公众承诺高额回报,吸收揽存资金,所融资金往往未用于项目建设,而被股东挪用、抽逃或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手法三:以“工程建设”为名,违规收取保证金或内部集资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或个人以承揽工程、缴纳保证金、项目入股、垫资分红为名,向下游材料商、劳务班组、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或套取资金;以“项目跟投”“内部借款”为名,向员工或不特定对象许诺高息吸纳资金。

二、牢记“三查三不”,远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金融陷阱

一查预售许可。 购买商品房前,可通过“重庆网上房地产”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项目情况,核实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内部认购”“优先选房”等名义收取费用的,均涉嫌违规。

二查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购买商品房应通过网签备案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凡要求签订“阴阳合同”或私下协议的,可能出现骗取购房款行为。商品房预售的定金、首付款、按揭款等全部购房款应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凡要求将购房款转入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的,均需高度警惕。

三查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均应具备相应资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企业信息。

同时,广大群众还应提高警惕,牢记以下三点提示,切实防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一不盲目跟风。面对“稀缺房源”“高额租金回报”“学区房”等宣传话术,要保持理性,切勿因营销手段而冲动购房。任何承诺“保本高收益”“年化收益率远超市场水平”的房产投资项目,切勿盲目跟风投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二不轻信“内部渠道”。正规商品房销售均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凡自称“内部人员”“有特殊关系”“能拿到工抵房转卖”等非公开渠道并要求转账或缴费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三不参与场外配资。对于“首付贷”“赎楼贷”等场外配资服务,务必拒绝。这些违规金融产品往往利率畸高、条款欺诈,一旦资金链断裂,购房人将面临严重债务风险。

三、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若您发现以上可疑情况,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合同、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一)“重庆打非”微信公众号统一线上举报渠道;

(二)重庆市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统一举报电话:023-67572045。

如已遭受经济损失或发现涉嫌犯罪线索,请立即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共同守护好我们的“钱袋子”。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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