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示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示
近期,我委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2026〕36号),明确已查实王健等126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调入重庆前系违法取得。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拟对王健等125人(赵丹已于2026年7月16日注销证书)持有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已转入重庆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予以撤销,且上述126人3年内不得再次在渝申请考核。
相关单位及个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拟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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