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微博 微信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住建要闻 > 详情
返回首页>>
未来的“两江四岸”公共空间长这样……
日期:2021-12-13

“两江四岸”作为城市发展的主轴,也是重庆的“大客厅”,一直被许多市民关注着!近日,我市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即日起开始施行。

全方位建设

坚持“还江于民”的理念,注重具有游憩健身、文化艺术、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交流展示等功能的空间与场所的构建。

塑造能够体现和展示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空间,策划特色旅游项目,打造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游、两江观光游、水上巴士游、索道都市游、滨江休闲健身游等系列旅游产品体系。

坚持公交优先、慢行优先的原则,根据不同标高设置弹性道(175米以下)、亲水道(175米至180米)和活力道(180米以上)等步行道,步道颜色应采用灰色、米色、棕色等具有自然感的大地色系。

在系统考虑传统的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水上交通、慢行系统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设置缆车、索道和垂直升降梯等具有山地城市特色的交通设施,构建“层次清晰、功能互补、集约低碳、畅达便捷”的一体化滨江交通服务体系。

各项细节把控

《导则》对生态江岸建设、保护特色水文地貌、游憩节点设置等细节也作出明确规定。

生态江岸建设

对“两江四岸”建设区域内的生态现状进行评估,作为下阶段设计的技术支撑。

在符合下列特征的消落带区域宜优先实施生态保留措施,不宜开展消落带绿化,具体情况包括:

植被以多年生草本为主且覆盖度大于70%的区域。

块石直径大于30厘米且比例达50%以上区域。

海拔170米以下的块石生境。

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岩石生境。

保护特色水文地貌

公共空间建设应保护特色水文地貌,确保沱、浩、滩、洲(江心岛)、河口等特色水文地貌结构的视觉可达性,保护其原有自然水际线,突出绿色生态展示功能。

游憩节点设置

建设中需预留能够举办大型活动的场地,面积宜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上。

应结合地形高差、港口陆域等特定条件进行较为丰富的空间营造,打造露天剧场等,满足区域内使用者日常社交、游憩、活动等需求,尺度宜为2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

除此公共空间之外,为确保“两江四岸”治理品质提升同时还编制了夜景照明、智慧滨江、城市风貌、特色交通四个方面的《导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