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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1-00648 [ 发文字号 ] 渝建质安〔2021〕3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1-00648
[ 发文字号 ] 渝建质安〔2021〕3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 成文日期 ] 2021-05-28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渝建质安〔2021〕3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

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切实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工改办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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