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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建议的通知

日期:2022-02-11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等文件规定,我委拟对《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进行修订。为做好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创新发展。以创新支撑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绿色发展。以“双碳”目标为指引,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积极发展绿色建造、工业化建造和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促进建筑全生命周期资源能源节约。

(三)保障质量安全。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常见问题和重庆市工程建设实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征集重点

征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

(一)阻碍行业技术进步,不利于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技术、材料、设备或工艺。

(二)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技术、材料、设备或工艺。

(三)存在工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技术、材料、设备或工艺。

(四)易造成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技术、材料、设备或工艺。

(五)易产生难以管控的施工扬尘、噪声、污水及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技术、材料、设备或工艺。

(六)严重危害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技术、材料、设备或工艺。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二)征集对象。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企业及社会团体等。

(三)报送要求。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提出建议,填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建议表》(见附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反馈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袁晓峰;电话:023-63877474(F); 电子邮箱:946510441@ qq.com

附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建

议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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