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日期:2023-08-28

渝建科〔2023〕2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0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深度融合,提升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委组织开发了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做好相关工作,决定开展平台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基本情况

(一)主要功能:信息平台主要分为项目管理、行业服务及部品部件管理三个版块内容,涵盖部品部件生产、运输、安装等环节,通过建立预制构件“一码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预制构件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监管;

(二)试运行时间:2023年8月28日起;

(三)登录地址:http://jsgl.zfcxjw.cq.gov.cn:8023/main-view,建议使用谷歌、360等主流浏览器登录;

(四)使用对象: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等;

(五)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二、试运行期间工作要求

(一)全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于9月1日前登录平台注册账号,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产能信息等数据。鼓励生产企业将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入信息平台(平台接口标准详见附件2)。

(二)全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在预制构件生产时,须在平台上完善供应项目装配式建筑相关信息,并将部品部件生产数据、检测报告等信息上传平台,通过平台下载打印构件二维码,并妥善粘贴在构件上。在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时,应按要求使用部品部件运输管理功能。

(三)2023年9月10日起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应粘贴由信息平台生成的统一二维码,在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需通过平台APP的构件扫码功能进行进场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构件,需进行构件实体检测后方可进场。

(四)试运行期间,如有业务相关问题或关于系统改进的任何意见建议,请向市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反馈。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单位。

三、联系方式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张艺伟  023-63672908

技术支持:洪靖,18875240968

附件1.《操作手册》

    2.《建筑产业现代化接口文档》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